工商服务--公司设立的程序
   
 
企业名称规定

■ 企业(公司)名称应由以下部分依次构成: 行政区划 + 字号 + 行业或经营特点 + 组织形式
(例:广州市  东达    贸易    有限公司

■ 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 字样。

■ 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字组成,行政区划得用作字号。

■ 企业名称可以使用自然人投资人的姓名作字号。

■ 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得使用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标点符号。

■ 企业名称中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

■ 企业名称得含"帝"、"总统"、"大和"等封建、殖民、资本主义不良文化色彩的内容。

■ 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或者企业经营特点的用语。
企业名称中行业表述的内容应当与企业经营范围相一致

■ 企业名称中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行业所从事行业的(例如"实业"、"发展"),
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5个以上大类。
2、 企业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1亿元以上或者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
3、 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标准或者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中字号相同。

实业公司要求(暂时):
1、市局注册资金需达到301万元,区分局需达到100万元;
2、经营范围需含有生产、加工项目,未有厂房的可以先成立公司后设分支机构生产。
   
  企业注册资本的规定
1、一个人有限公司要求注册资金 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
2、两个人(或两人以上)有限公司要求注册资金 3万元(含3万元)以上;
3、省局注册或冠省名的企业要求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
4、市工商局注册要求注册资本达到301万元;
5、投资公司要求注册资金 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
6、特殊行业注册资本10万元以上的直接在市工商局注册(如留学生创办的企业、工商代理企业、连锁经营企业、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
   
 
公司的几种经营形式需提供的资料

一、有限任公司注册须知:
1、股东 2 到 50 个(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业)。
2、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最高不超过 90% ,最低不低于 10%。
3、自然人股东提供身份证、计生证(本市户口免)、照片(法人是 4 张,其它股东是 2张,企业股东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
4、提供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提供经租赁管理所备案的租赁合同,同时提供出租方产权证明与出租方身份证复印件(出租方是单位的提供经年审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提供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申请书。
7、经营项目中涉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报经审批的项目,还应申报相关部门审批。
8、公司章程。

二、个人独资企业注册须知
1、个人独资是以投资人个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2、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不能使用“公司”、“有限”“有限责任”等字样。
3、提供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申请书。
4、出资权属证明(银行活期存折复印件),申报的出资额应与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不少于二万元)。
5、提供经租赁管理所备案的租赁合同,同时提供出租方产权证明与出租方身份证复印件(出租方是单位的提供经年审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经营项目中涉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报经审批的项目,还应申报相关部门审批。
7、提供投资人身份证,计生证(本市户口免),照片 4 张。

三、合伙企业注册须知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
2、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合伙企业的名称不能使用“有限”或者“有限责任”等字样。
4、提供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申请书。
5、出资权属证明(银行活期存折复印件),申报的出资额应与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
6、提供经租赁管理所备案的租赁合同,同时提供出租方产权证明与出租方身份证复印件(出租方是单位的提供经年审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经营项目中涉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报经审批的项目,还应申报相关部门审批。
8、合伙协议。
9、提供合伙人身份证,计生证(本市户口免),照片 4 张。
四、外国公司代表处注册须知
1、派出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登记申请报告。
2、派出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委任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或一般代表的授权书(包、括:权限、授权期限)。
3、首席代表或一般代表的个人简历,大一寸照片三张。
4、首席代表或一般代表的个人有效证件(护照等)的复印件(港澳台人员应同时提供身份、证和回乡证或台胞证)。
5、派出企业所在国或地区政府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香港地区的公司应提供《商业、登记证》,属有限公司还应同时提供《公司注册证书》,外国公司的合法开业证明须经、中国政府驻当地使、领馆认证)。
6、同该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7、派出企业签署的住所使用证明:包括租赁合同原件及房屋所有权证明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

注:
金融业、保险业申请设立办事处,应报请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除应当按照前款第 1-7 项规定提交证件和材料外,还应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年报、组织章程、董事会董事名单。
以上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是原件(另有说明除外)。
第 2-7 须同时提交复印件一套。

 
 
外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不需前置审批)

一、登记程序
第一步,确定办公场地、负责人等;  
第二步,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第三步,刻公司一套印章;
第四步,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第五步,办理国税登记证和地税登记证;
第六步,办理人民币基本结算帐户。
完成上述步骤,公司登记完成,可正式对外营业。

二、所需资料
1、总公司批准证书、公司章程、验资报告、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和基本户的开户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写上“此件由我公司提供,与原件相符”字样。
2、原审批机关批准在广州设立分公司的批文原件。
3、股东决议、章程修正案原件,同意办理广州分支机构组织机构代码证的证明,总公司的委托证明。
4、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计生证原件、暂住证原件和各伍份复印件盖章,一寸彩照6张。
5、负责人的任职证明原件。
6、已备案的标准租房协议、房产证明和业主身份证明(法人业主提供营业范围有房屋租赁的营业执照和产权证复印件盖公章)原件。
7、可在广州市工商红盾网上下载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分公司的一套登记申请资料,在相关位置签字盖章。企业登记申请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领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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