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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服务--纳税申报--定期定额核定-延期申报-根据我们的经验罚款规则-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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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的认定与管理-一般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填报下列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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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期定额核定 |
期定额核定 (核定范围 , 核定期限 ,受理资料 ,核定程序 ,对定额有异议)
一、核定范围
1、对财务不健全,难以查帐征收的纳税人,主管国税机关可以采用定期定额征收;
2、对申报应税销售额低于核定起点营业额最低标准的,又无正当理由的纳税人,主管国税机关可以采用定期定额征收。
二、核定期限
定期定额的核定期统一执行两种,一种是一年一定,为1月1日至12月31日;另一种是半年一定,为1月1日至6月30日和7月1日至12月31日。具体核定时间由主管国税机关确定。
三、受理资料
1、《纳税人应纳税营业额申请核定表》一份;
2、经营场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租赁的,应提供租赁协议和近期缴交租赁费的单据原件及复印件);
3、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
四、核定程序
1、新办业户核定程序
稽核管理分局在纳税人报到的当天,根据纳税人填报《纳税人应纳税营业额申请核定表》进行审阅并通知纳税人3个工作日后领取《核定定期定额通知书》。
2、原有业户核定程序
(1)受理
纳税人在每年5月8日至6月15日期限和11月1日至12月15日期限(如双定期为1年的,只在11月1日至12月15日期限)到稽核管理分局领取《纳税人应纳税营业额申请核定表》,填写后交稽核管理分局受理。
稽核管理分局受理申请后,制发《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并通知纳税人在约定的时间到税务机关领取有关文书。
(2)公开张榜和语音告知
“双定”营业额经审核或审批后,稽核管理分局打印《“双定”营业额一览表》在办税大厅或稽核管理分局或业户所在市场内公开张榜,并在新的“双定”征收期之前,使用电话报税系统或使用催报催缴系统,用语音告知纳税人。
(3)随取随打印通知书
对上门领取《核定定期定额通知书》的纳税人,采取随取随打印,并要求纳税人在《核定定期定额通知书》上签名,一份交给纳税人。
五、对定额有异议
纳税人领取《核定定期定额通知书》后,如有异议的,可在领取之日起60日内,向稽核管理分局提出复核。纳税人在未接到主管国税机关的复核意见书前,应按原核定定额纳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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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期申报 |
业户因有特殊困难,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应向地方税务征收机关提出申请,征收机关在受理审批后书面通知业户。经批准延期申报的业户,除因不可抗力原因外,都
应在征收机关核准的延期申报期限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按征收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批准的延期内办理纳税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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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们的经验罚款规则 |
根据我们的经验,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第一,一些企业在税务登记之后,暂没发生营业收入,也暂无需购买发票,觉得暂无需要与税务部门打交道,因此,在税务登记后,不报到、不设帐、不申报,等到有一天,需要与税务部门打交道时被重罚后,才知后诲,到其时,该设帐的还是要设,该申报的还是要申,该罚款的还是要罚,一样都不能少,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从税务登记之日起,企业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建立帐册,每月进行纳税申报,延期纳税申报的罚款是:国税每税种每天 30 元,地税每税种每天 20 元。第二,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的选择,这个选择是否得当,直接关系到贵企业今后的税收成本,建议请专业人事帮助筹划。第三,注册资本抽资的问题,如帐务处理不当,一定会影响工商年检的通过。
我们理解您创业的艰辛,创业初期,创业者从材料采购、组织生产、商品销售、货款回笼、市场开拓、财务运作、企业管理等各环节几乎亲力亲为,您有三头六臂吗?何不把以上繁杂的事情交给我们?只需付出一点劳务费,您便可腾出大量的时间来筹划您的企业、经营您的品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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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
(一) 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所以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确认,由主管税务机关依税法规定的标准认定。
(二) 小规模纳税人的管理
小规模纳税人虽然实行简易征税办法并一般不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基于增值税征收管理中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之间客观存在的经济往来的实情,国家税务总局根据授权专门制定实施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管理办法》,规定:
1. 基层税务机关要加强对小规模生产企业财会人员的培训,帮助建立会计账簿,只要小规模企业有会计,有账册,能够正确计算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并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年应税销售额不低于30万元的可以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 对没有条件设置专职会计人员的小规模企业,在纳税人自愿并配有本单位兼职会计人员的前提下,可采取以下措施,使兼职人员飞快独立工作,进行会计核算。
(1) 由税务机关帮助小规模企业从税务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聘请会计人员建账、核算。
(2) 由税务机关组织从事过财会业务,有一定工作经验,遵纪守法的离退休会计人员,帮助小规模企业建账、核算。
(3) 在职会计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也可以到小规模企业兼任会计。
3 小规模企业可以单独聘请会计人员,也可以几个企业联合聘请会计人员。
另外,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从1998年7月1日起,凡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商业企业、企业性单位,以及以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无论财务核算是否建全,一律不得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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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填报下列资料 |
1.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式二联;
2.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式二联;
3. 《分支机构销售明细表》一式二联;
4. 《--月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明细表》一式一联;
5. 《--月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明细表》一式一联;
6. 主管征收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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